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安徽 合肥 合肥市 |
联系卖家: | 王朋 先生 |
手机号码: | 18919690585 |
公司官网: | www.ahtzjd.com |
公司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与甘泉路交口CBC拓基广场B座6栋 |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的原因
(1)因未能履约(如未按合同约定如期供货、供款等)使他人工程停缓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2)因对房地产权利行使不当限制,如错误查封,给房地产权利人造成损失的。
(3)因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房地产权利人损害的。《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4)其他房地产损害赔偿。例如,房屋损失价格评估鉴定所,《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房屋价值补偿的问题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如何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
若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该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若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若被征收人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应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委1员会申请鉴定;
若被征收人对评估委1员会的鉴定结果仍然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1讼,或者自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的原因
因非1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1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1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非1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肥房屋损失价格评估鉴定所-安徽天正(推荐商家)由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提供。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为客户提供“法医鉴定,价格评估鉴定,伤残鉴定”等业务,公司拥有“天正”等品牌,专注于法律服务等行业。,在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与甘泉路交口CBC拓基广场B座6栋的名声不错。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王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