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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供书面证据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该条司法解释不仅规定了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而且规定了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关系变更、解除及引起合同关系终止、被撤销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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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的理由是,一方当事人提交了签有对方当事人姓名的书面证据后,其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对方当事人否认该书面证据的签名系自己所为,则应由对方当事人对其提出的异议承担举证责任。观点的理由是,对方当事人否认该书面证据的签名系自己所为时,提供书面证据的这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需要其进一步完成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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